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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汤某某涉嫌受贿案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三十万元。从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到专业力量协作配合,该案的查办是普洱市探索实践“五类监督”贯通协同、凝聚监督合力的一个生动实践。
普洱市纪委监委紧盯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国企领域腐败问题,破开了普洱交建集团腐败窝案,包括汤某某在内的8人先后被立案查处。
坚持以案促治,在积极探索并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暂行办法》《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深度参与纪检监察和市委巡察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工作机制》等“一办法两机制”,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统计监督“五类监督”的有机融合,着力构建互联互通、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大监督”格局。
围绕实现“五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该市纪委监委立足人和事深度融合目标,配套建立完善会商协调、信息沟通、人才协作、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保障落实7项贯通协同机制,提升发现问题水平,切实提升监督质效。“五类监督”出台以来,普洱市纪委监委共收到审计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28件。(云南日报 记者胡梅君 通讯员 廖翌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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