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资料图片)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吉利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
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成都运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吉利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
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
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吉利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
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
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
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具体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运达科技
股票代码:300440
法定代表人:何鸿云
董事会秘书:戢荔
邮政编码:611730
公司电话:028-82839999,028-82839983
公司传真:028-82839988
公司网址:www.yd-tec.com
电子邮箱:ir@yunda-tec.com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西区康强四路 99 号
(二)本次征集具体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吉利女士,其基
本情况如下:
吉利女士,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博士。
曾任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威特龙消防安全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
师(非执行)、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乐山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晨越建设项目管
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吉利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涉
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
成对公司管理团队及骨干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3 年 6 月 9 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
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 年 6 月 12 日 2023 年 6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
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的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
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
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
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
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
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邮寄地址:成都高新西区康强四路 99 号
收件人:戢荔
电话:028-82839999,028-82839983
传真:028-82839988
邮政编码:61173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
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
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
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
托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吉利
附件: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
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
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
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吉利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
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备注: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
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
为弃权。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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