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雨露计划的学生资助名单由全国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提取,学生只需要提供就读证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成功后即可获得一次性补助。
2、雨露计划的具体流程为:自治区扶贫办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提取标注学籍信息的学生名单,按户籍地将名单发到各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2、各县组织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督促学生于 6月10日前(春季学期)、 12月10日前(秋季学期)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学期学籍就读证明, 或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送村委。
4、3、以行政村为单位审核汇总在校就读学生名单, 报(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县扶贫办。
5、4、县扶贫办按户籍地同步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7天, 公示结束后审批。
6、5、县财政部门在 2018 年 6月30日前(春季学期) 、12月31日前(秋季学期)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
7、符合补助条件的本科新生在12月10日前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就读证明,或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获得一次性补助。
8、扩展资料2018年雨露计划的补助条件及标准:(一)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
9、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18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不含当年本科预科新生)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符合补助条件。
10、补助标准为在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
11、(二)职业学历教育。
12、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18年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符合补助条件。
13、在“十三五”脱贫攻坚期内,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女生,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补助2000元。
14、参考资料来源:广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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