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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买房 南康区住建局 发布重要风险提示!各购房单位、个人:
目前,南康已有24个项目纳入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范围,根据《赣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正常交付,请您在缴纳购房款时, 一定要将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全款、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直接存入您所购买的楼栋相对应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在售楼部公示栏《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均有标注)。 请购房人警惕,不要向个人账户、非资金监管账户缴存房款等任何款项。
区住建局风险提示,未将购房款存入商品房资金监管账户内的,购房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如发现违法或违规行为,请向区住建局服务热线0797-6619958举报投诉。
以上项目售楼部收款处、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已张贴公示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风险提示》,购房者可自行查阅。
来源:南康区住建局 见习编辑:李曦 编校:沈艳婷 值班主任:明心武 王长颉 编审: 陈济才 张明冠X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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